因为美女赏心悦目,还一早就魅力全开的朝人家说了早安,所以一天都心情很好。逛到这里来,内疚的发现很久没写东西了,个么就来写一点。
好吧,偶就是标题党。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是三权分立的权力设计。
这个周末看完了《美国宪法的经济观》。。。为了这个标题点进来的,是不是看到这里大部分都已经按了右上角性感红叉叉了。
以前每次听大家说宪政、说程序设计、说三权分立的时候,都有一个小疑问,即使立法司法行政分开了,又怎么能保证他们不在背地里又勾肩搭背的称兄道弟呢?
比尔德有一句话点醒我了:他们的(美国宪法的起草者们)主要思想就是要从根基上,也就是在政府各部门的政治权力的来源上,分散侵犯的力量。
这种独立的权力来源,事实上依赖着政治结构的底部有着多元的利益团体,他们相互有竞争甚至对抗的关系,同时这些利益团体都能有政治参与度,而去影响制度的设计和执行。
这样才能保证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的关系。才能保证权力来源之间的独立性以及降低他们苟合的可能。
所以一部宪法,如果是全票通过了,意味着这种制衡的利益团体的缺失,所以还不过是部王法,皇帝说啥就是啥,写下来的也就是纸面文章。
而一部宪法,如果是经过了非常艰苦的讨价还价,各种扯皮,各种拉锯战,最后通过的,意味着多元的利益团体在力量上的平衡性,而写下来的权力设计是会被执行的。
发现我们组的某大牛每次这个E-cup mm做BO都会来一次BO support 人家。老师说,文章结束要呼应一下题目。
这个标题结尾和主要内容偏离得毫无原则,就像多线叙事却终无瓜葛的王家卫的电影一样
…看到比尔德第一反映是这玩意儿: